2007年5月1日 星期二

美麗的死亡

寄件者 Prag0406-0408

荷蘭安樂死法律爭議不斷

兩千零四年七月底,在一個安靜的德國小鎮,坎姆特登(Kempten),一位樂於助人卻內向的男護士遭到逮捕。這位在老人院工作的二十五歲護士,被指控使用鎮靜劑和麻醉藥謀殺十位垂危病人。護士遭到逮捕護士承認,他實在是無法承受那些病人受的苦,所以提前幫他們解脫痛苦。



這個男護士在德國犯下的是謀殺罪,因為他在未經『病人同意』,自行為病人實施主動安樂死(active euthanasia)。先撇開未經病人同意這一點,如果他得到病人的懇求,而為病人實施主動安樂死的話,在德國,還是得受到法律的制裁,因為主動安樂死違法。

安樂死分為兩種,被動安樂死(passive euthanasia)和主動安樂死(active euthanasia)。被動安樂死是指醫生在評估病重病人的病情,在得到病人本身和家屬同意,不再提供賴以維生的氧氣或機器,讓病人自然死亡。被動安樂死在大部分的歐洲國家都是合法的,但醫生要主動和司法單位提報,不可以隱匿。主動安樂死是醫生在發現病人病情無法改善,得到病患的請求下,利用注射藥物,主動為病人結束生命。至今主動安樂死在全世界,只有荷蘭和比利時是合法,在其他的國家,都是屬於犯罪行為。

一九七一年,荷蘭女醫師吐魯斯。波斯特馬(Truus Postma)幫助她病危的母親安樂死,結果才被判一星期的徒刑,並可以保釋。這項判決引起荷蘭整個社會的討論。一九七三年,荷蘭安樂死促進會成立,成立的宗旨是:為了增進荷蘭人民對於安樂死的接受度和推動安樂死合法化。這兩個事件漸漸影響荷蘭人對安樂死的看法,因為宗教上的理由,覺得只有上帝可以決定人的生死的這項觀點,在荷蘭,慢慢被尊重當事人對於死亡的決定權所取代。

三十五歲的賈克玲(Jacqeline),小孩已經十一歲大,患有多重硬化症。對於療養院有抗拒的她說,「如果我的未來是要在療養院度過,那寧願讓我一死了之。」在九零年代中期,她的病情惡化,此時,賈克玲請求醫生執行安樂死,她就好像安樂死EUTHANASIA的拉丁文原意般,求得「美麗的死亡」。賈克玲天主教的先生贊成他太太的決定,「賈克玲知道,她的健康會持續惡化,這樣痛苦的生活,並不是上帝創造人的目的,上帝創造我們,是要我們好好享受人生。」

四十三歲的愛夫(Elf),患有不可治癒的肺部疾病,並不想等到自然的死亡。他對生命產生質疑,「當我不能在享受生命的時候,我能從生活中得到什麼?生命的價值在哪裡?」愛夫的醫生決定幫他主動安樂死。

慢慢的,司法機關也順從民意,對執行安樂死的醫生或心理諮商師判決寬容。一九九三年,一位心理諮商員恰伯特(Boudewijn Chabot)幫助一位患有強烈精神官能症的母親安樂死,因為她失去兩個兒子,也喪失求生意志,法官判決諮商師無罪。更有名的是荷蘭前政治人物愛德華。布龍傑斯馬(Edward Brongersma)決定要主動安樂死,因為他覺得自己年華老去,心理無盡的寂寞,此時的愛德華想念有品質的生活,對於現在的生活感到不滿和痛苦。醫生給他足夠的嗎啡,幫助其脫離人生的苦海。結果醫生被判無罪,也給予想要脫離無盡苦海的老人們一線死亡的生機。

二零零一年,荷蘭通過安樂死法律,成為全世界第一個允許主動安樂死的國家。在全世界其他的國家對於這項法律還存疑時,在荷蘭這個低地國,卻有百分之九十的民眾,贊成主動或被動安樂死,賦予醫生藉由專業的判斷,幫助無求生意志的病患死亡。

這個法律遭致國外的媒體的聲討,國外的媒體包括CNN,都對荷蘭的新法律產生質疑,大喊這是人類意志的淪落。當時的首相寇克(Wim Kok)極力捍衛這項法律,「我們不須為通過安樂死法感到羞恥,媒體對於這項法律並沒有真正的瞭解。這項法律對於醫生或心理諮商師還是有很高的要求,對於所使用的藥物也有嚴格的管理,這並不是說,醫生就可以任意使用安樂死,且無法可管。」

新的法律規定,只要醫生符合三個條件,對於病人的主動安樂死並不受罰。病人必須患有無法治癒的病症,而且痛苦的無法承受,並且主動且明顯的表達出想死的決心。醫生必須小心的照顧病人,並且向一個以上的同事商量,最後病人死亡之後必須讓法醫鑑定屍體。十七歲以下的青少年必須有父母的同意才可以實施安樂死。

什麼是無法承受的痛苦呢?以前需要有檢察官的參與,新的法律採取一種較寬鬆的方法判定。醫生或心理諮商師,法官和所謂的倫理學家組成一個委員會,只要這個委員會判定病人的痛苦無法承受,醫生就可以執行安樂死。

這樣看起來,沒有得到病人首肯的安樂死還是一種謀殺,醫生並不能任意決定病人生死。安樂死法律似乎是一種尊重人性,人權先進的表徵。但在荷蘭的醫院卻發生了一個怪現象,越來越多病重的患者,在脖子上掛起了一個牌子,上面寫著,『醫生,不要讓我死』。這個所謂的求生卡(Credo Card),可以避免醫生在他們昏迷的過程中,對於病人實施主動或被動安樂死。

這個看起來很諷刺的求生卡,卻也無形中觸動荷蘭醫院的黑幕,也就是愈來愈多的醫生再也不詢問病人的意志,對病患實施安樂死。這是英國醫學雜誌Lancet對荷蘭醫生做匿名問卷時,怵目驚心的發現。

家庭醫師楊正遭逢一項難題:渡假的機票已經定好,旅館如果取消,錢也拿不回來,另一方面,癌症末期的老爹正在人生的最後階段,需要醫生從旁協助。醫生轉念一想,老爹也活不過幾天,早走晚走都是走,何苦讓他影響假期。這時醫生拿起高劑量的嗎啡,注射到老爹體內,這劑量高到足以殺死他。可是重病的老爹,還並不想與世長辭。

奇蹟發生了,當醫生回來檢查病人是否病逝,結果重病已久的老爹竟然心情好的坐在床邊。原來這是幾星期以來,老爹得到最足夠的嗎啡劑量,讓他能夠忍受疼痛。因此,醫生的假期也泡湯了。

這是荷蘭醫生口耳相傳的玩笑,卻也相當反應歐洲醫界某部分的事實。當醫生卡若‧古寧(Karel Gunning)聽到同事向他轉述這個故事時,嚇了一跳。他感到不可思議的是,將病人安樂死,是如此的輕易和正常,也不需要任何嚴肅的理由。更讓他感到憂心的是,這個笑話,已經距離事實不遠。

持相同看法的醫生不少,長期觀察荷蘭醫界現象的醫學倫理學家歐登庫(Fuat Oduncu) ,和慕尼黑大學法律醫學研究所所長愛森埋兒(Eisenmenger),都對安樂死質疑。他們根據長期匿名問卷所做的結論表示,在荷蘭發生的安樂死病患,到底是非法被殺還是被謀殺?

造成這種現象最主要的原因是法律控管不嚴。雖然在荷蘭,沒有得到病患同意的安樂死算是謀殺罪,但在這十年來,沒有任何一位醫生遭受到控告。在阿姆斯特丹,一個地鐵逃票者被逮到的機會,竟然比逮到非法將病患安樂死的醫生機率來的大的多。如果醫生不小心被逮到,那他也不用太擔心,因為最重要的證物,是被告醫生自己寫的報告。

如果醫生是遺產繼承人,新的法律也禁止他為遺產所有人安樂死,因為這樣的話,他就有為了財產而犯罪的嫌疑。不過如果真有人這樣幹了,也沒啥大不了,最主要的原因是,新的安樂死法律並不受檢調體系的干涉,如果有醫生犯了違反安樂死法律的案件,他並不接受檢察官的調查,反而是一個由醫生組成的委員會。直到現在為止,沒有一個醫生甘犯眾怒,挺身指控其同事犯案。

在荷蘭,至今只有一位醫生因為為病人安樂死而遭到判刑,而且罪刑和安樂死本身無關。兩千零二年,一位阿姆斯特丹的醫生,將病人主動安樂死,結果他在死亡證書上寫下自然死亡。醫生被判偽造文書罪,罰款五千盾(Gulden荷蘭幣值),折合台幣九萬元。

阿姆斯特丹犯罪學家儒頓福朗司(Chris Rutenfrans),在德國愛爾朗恩(Erlangen)舉行的會議中報告一個案例:一個病患因為家庭因素,向醫生表達要死的決心。這位醫生很清楚,病患這樣說的原因是,他的老婆已經不想照顧久病的丈夫,要他在安樂死和療養院作個抉擇。結果病患選擇安樂死,醫生也照辦。

一九九零年,檢察總長瑞摩靈克(Jan Remmelink)發表了一份對安樂死所做的調查,也就是著名的『瑞摩靈克報告』。報告中指出,只有很少的醫生在執行完安樂死後,會據實寫下死亡原因。在報告所研究的那一年中,有三千三百個病患死於醫生主動注射毒品,或是使用過量嗎啡,而且有三分之一的案例,是沒有經過病患或家屬的同意。

更多的案例是,病人因為醫生並沒有徵得病人的同意,拉掉維生器材,或不再供給醫療而喪命,很多並不是因為真的病危,而是醫生覺得如果他們繼續生存下去,生命品質會很差,所以驟下決定。

根據瑞摩靈克報告,在十三萬件的死亡案件中,大概有兩萬件的死因,是經由醫生判定而執行的死亡。新的數字並不清楚,因為九零年之後就沒有相關的研究,但因為愈來愈少的醫生在執行安樂死之後,向政府機關報告,所以這個數字只會增加,不會減少。

雖然看起來這麼令人不可理解,好像醫生無形中扮演死神的角色,不再是救人的活菩薩,但在荷蘭,要改變這樣的現狀已經非常困難,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大家已經將安樂死當作在平常不過的事。尤其是年輕人,他們相信,如果病重時,還要和一堆機器綁在一起,那簡直和活死人差不多,這時還不如有尊嚴的安樂死。。

這件事在德國卻很不一樣。根據一項病重癌症病患的問卷,在德國,大部分的病患,並不會想到安樂死解脫。甚至有些病患,已經痛到需要疼痛醫生的安寧療護,還是想辦法要活下去。他們從很多的經驗學到,其實人生還是會有奇蹟出現。

醫學倫理學家歐登庫表示,「大部分的人其實在走到最後一程時,並不想那麼快的死去。他們並不想受苦,但他們也不想死。」根據他的研究發現,只有很少的癌症病患,在最後會痛到連嗎啡都無效。可惜的是病人得到的嗎啡量其實都不夠,只有百分之十的癌症病人得到他們該得的量。

已經是全世界最寬鬆的荷蘭安樂死法律,還是有人不滿意。『荷蘭自殺協會』(NVVL)是荷蘭促進安樂死最激進的團體。他們發起一項所謂自殺藥片的計畫,也就是批准每個超過七十五歲的老人,隨身攜帶自殺藥片,隨時可以自己安樂死。但這樣不可思議的要求有人認為還是不夠,因為這種法律『歧視』年輕人。這樣的要求並沒有得到政府機關的首肯,為了避免自殺成為社會的風氣,荷蘭現任總理巴肯德(Jan Peter Balkende)表達了反對自殺藥片的要求。

因為各個教會都反對主動安樂死,很多人會誤以為這是教會的宣傳,其實,已經有很多的人投入反對的陣營,其中包含許多社會主義者。這些以往對於人權最堅持的社會主義者,現在也為了反對主動安樂死而努力。但他們和教會的理由不同,他們並不是因為人的生死權只有神能決定,而反對主動安樂死,反而認為,主動安樂死在現今的法律下,並不能真正賦予人決定和使用他的權利,反而讓許多人,像是醫生,邪惡的濫用他們的權力。

這樣的允許安樂死真的是人權的表彰嗎?很多人開始在懷疑,政府是因為花費在國民健康上越來越多的錢,才慢慢誤導人民認為主動安樂死是一種神聖的事,以減少國家的醫療開支。這樣的想法雖然還沒有證據,卻慢慢的被耳語傳遞。法律如果愈來愈寬鬆,也就會有更多的政策因素甚至是經濟因素,會跑到決定病人死亡的這塊禁地。其實,大部分反對安樂死者,並不是真正的反對安樂死本身,他們只是不願意,我們以後的生命,是被一些計算健康保險的數學家所決定罷了。

參考資料

1.Die Zeit 06/2001 Die letzte Huerde

2. Der Spiegel Nr 30 7. September 2004
Der Gedanke der Toet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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