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過一陣子部落格,其實很多原因,工作忙早不是理由,反正怎樣都忙,另一個藉口是電腦壞了,沒法裝WORD,我通常都先寫在WORD上,然後再貼在網路上。所以沒有寫部落格,好像理所當然。
但是這些真是藉口,其實這陣子都在團團亂,家裡的問題事一堆了,哥哥媽媽都在一種混亂的狀態,自己的工作也在一種不穩定狀態,加上前一陣子因為蘇建和的判決死刑,部落格很多轉貼文章,突然覺得想休息一陣。
現在電腦修好了,WORD也裝上了,我想,剛回到正常的軌道上。開始說話了吧。
2007年11月18日 星期日
2007年8月29日 星期三
他們都在犯罪

蘇建和,劉炳郎,莊林勳,十六年的無彩青春。
誰是謝廣惠
一九九一年三月二十四日,汐止吳氏夫婦被砍殺身亡。八月十三號,根據採集唯一個指紋,當時在海軍陸戰隊服役的王文孝被捕。王文孝供稱因為積欠賭債,所以犯案,而且全案只有一人所為。
在模擬犯案時,警檢不相信七十九刀都為一人所為,於是詢問共犯,基於不知的原因,王文孝供出謝廣惠,弟弟王文忠,黑點,黑仔。
誰是謝廣惠?誰是黑點黑仔?沒有人知道,可能王文孝自己也不知道,他只知道,要供出其他四人,他弟弟成了把風看守者,而其他謝廣惠,黑點黑仔,至今消失。
第二次偵訊時,王文孝排除謝廣惠,然後又供出一名叫長腳,誰是長腳,也沒人知道,警方這時卻往王文忠方面逼供,由於和王文忠認識,蘇建和被扯出,命案當天,蘇建和和莊林勳,劉炳郎在一起,所以這兩人也被警方列為共犯,長腳,黑點,黑仔從此被稱做蘇建和,劉炳郎,莊林勳。
灌尿辣椒水電擊下體
蘇建和三人在警察逮捕下,經過刑求,三人有的意識不清、有人被迫違背意志的簽下了所謂的「自白書」(警訊筆錄)。刑求過程精彩,包括以打火機燒下巴、倒吊灌尿水、辣椒水;以鐵棰隔著電話簿捶打胸部;以電擊棒電擊下體;燒焦之後再為其擦上綠油精;脫光衣服坐在冰塊上,再用大型電風扇吹他脫光衣服綁在椅子上,然後在水溼的地板上以電擊棒導電,讓被告背著椅子在地上跳著,名之曰:耍猴戲等等)。
『他們剛開始灌水,後來就有人說用尿,最後用辣椒水灌進鼻孔,辣椒水灌進去,頭會昏,肺好像要爆炸一樣,我就說,好啦好啦,你要我說什麼,我都說有,隨便他們。?』劉秉郎說。蘇建和也補充『他們(警察)問你有沒有被電擊棒打過,我那時被綁在椅子上很害怕,我剛開始被灌水,椅子濕濕的,他們就用電去觸水,我在椅子上一直跳。』莊林勳說,『所以你要我背什麼(自白),我就背,但背也是哩哩拉拉,兜不起來。』
就這樣,三人背下了自白,還前文兜不了後文,全部由警方自導自演。於命案缺乏蘇建和三人的指紋,毛髮,再加上物證只有警方到莊林勳家,翻開床墊搜出來的二十四元銅板,全案最重要的證據,竟然是這個任誰都會認罪的刑求所簽下的自白書。
如果仔細的去聽檢察官筆錄,會發現檢察官根本就認定他們有罪,然後一直引導他們自白,如果不合他意,也就是他們推翻筆錄,不承認犯案,還會消失一陣子,讓警方來處理一下,最後得到一份充分顯示先認定有罪,再來寫的筆錄,再加上辣椒水電擊棒相伺候的自白書。
由於這個自白書,他們被關進死牢十一年,被一次一次判決死刑,莊林勳因此還患上精神分裂。三個人的人生被毀了。好不容易兩千零三一審更審獲判無罪,但檢方上訴,兩千零七年六月,三人又被二審判死刑。
李昌鈺也沒用
看到這裡,我們真的疑惑了,到底是什麼判定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有罪?
沒有任何物證,沒有指紋,就只有自白書,而這個自白書也在刑求之下完成。當初蘇建和不願承認犯罪,警方為了讓他簽下自白,還半誘導下,讓他寫下一份翻供書,說這樣在法庭可以翻供,先讓警方好辦事,給檢察官好下台。這樣的誘導,讓他也簽下自白。
於是,眾法官們,就咬定王文孝的自白,說王文孝在死前咬定他們三人犯案,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但是,王文孝的警方筆錄,卻被掉包,自白也一團混亂,自相矛盾。一下說他們都有犯案罪有應得,但後來又說自己一人所為,但法官都只採用不利於蘇等三人的供詞,有利的部分,一個字都沒提。
今年,旅美鑑識專家李昌鈺,獲邀回台,參與鑑定,發表十八個新事證,結論是這個殺人案,很有可能是一人所為。李昌鈺十八個新事證 中包含砍殺的七十九處傷口,其實可能是在吸食毒品下,連續刀傷所為,而且從血跡噴灑的狀況,不可能有四個人在房間,這樣血跡會被擋到,而不會有這麼均勻的血跡。
李昌鈺博士還在作證時說,當時被警方和法官認定的強暴不存在,他跟被害人的家屬說『我跟你們鄭重保證,吳女士沒被強暴,因為被強暴一定會有充血受傷,而吳女士並沒有,你們可以安心了。』
但這樣專業的鑑定報告,竟被法官說成臆測,不被採用。
他們都在犯罪
今年(兩千零七年)六月二十九號,台灣高等法院重判決,三位法官官有明、陳世宗、蔡聰明撤銷二零零三年的無罪判決,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各被判處死刑,並均褫奪公權終身。但判決完後,法官並沒有強行羈押蘇建和三人,反而悄悄的像是溜走般的離開法院。
回顧這十六年,包括人本在內的各個人權團體,極力援救蘇建和三人,盡量在體制內提醒各個法官,他們遭受不當的對待,從剛開始的非法超過二十四小時偵察,到刑求,到強迫自白。但法官還是為了他們自身官官相護,連李昌鈺的報告也不院採用。甚至有個法官說,『我司法考試第一名,怎麼會盼錯。』
突然我們驚覺一件事,我們一直在哀求司法聽到冤案,卻忘了,這些檢警法們,都在犯罪啊。
警察有刑求,一直都是『中華民國』公開的秘密,而在蘇建和三人也罪證確確的談到他們刑求的手法。這不是在犯罪?犯身體傷害罪,侵犯人權。檢察官誘導自白,甚至不願採用跟他想的不一樣的言詞,這不也是在犯偽照文書罪?法官只願採取對被告不利的自白,卻忽略對被告有利的證據,比如說專家李昌鈺的十八新事證,在無真正證據下,還說沒證據是因為嫌犯已經清掃把證據湮滅等自己主觀的認定來判決,這不是也是犯罪?至少違反刑法『無罪認定原則』。
我驚呆了,對於這些檢警法,如果他們犯罪,我們一點辦法都沒有,只像刀下魚豠,任他們宰割。有一天,你我也都可能是下一個蘇建和,劉炳郎,莊林勳。
而我們真的不能做些什麼??
請您加入【平反蘇案‧終結司法專斷】連署。
平反蘇按連署
2007年8月27日 星期一
緊急_請連署平反蘇案‧終結司法專斷
這個連署很緊急,不知道為什麼,
台灣對於二審蘇建和案重判死刑並沒有多大的反應,
人本在推連署按遭遇很大的困難。
我懇請愛護台灣的朋友,
麻煩推一下這個連署,
九月二號要開記者會,現在連署人還是很少很少
真是讓人擔心啊。
連署請到請按我
真是一切拜託了!!為了台灣更好的司法,拜託拜託!!
我把連署文轉貼在這,歡迎大家轉貼
【聲援行動】敬請加入連署!【平反蘇案‧終結司法專斷】連署書
人本教育基金會
過去「蘇案」歷審法官一直採用刑求而得的自白,判蘇建和等三人性侵和強盜殺人各兩個死刑。此次更審宣判,雖然法官明白指出性侵害部分「除被告三人之自白… 並無其他積極證據…」,排除三人性侵害犯罪的部份,但是,同樣的邏輯如果適用,為什麼法官選擇對三人不利的自白部分,忽視三人初次在警訊矢口否認犯案的筆錄,也忽略真兇王文孝曾經在筆錄當中承認「一人犯案無其他共犯」的說法?
十六年來,檢察官一直緊抓著證據能力薄弱、內容相互矛盾,且得自刑求的自白一路求處三人死刑。此審法官則未善盡職責對人民交代清楚,同樣一份自白,為什麼只採對蘇建和等三人不利的部分?為什麼沒有其他補強證據就再次判死?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但是法官在判決書第43頁卻寫著:「(浴室毛髮)並非被告三人所有。足證被告清洗現場之供述實在,殺害被害人之自白亦係真實,只是跡證被清洗而已,不能執此反證被告未犯案」。法官根據不存在的證據來推定犯罪事實,充斥整份判決書。
對於國際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提出的十八項新事證,肯定現場沒有多人犯案的跡象,重建的犯罪現場可以符合王文孝案發初供「一人犯案」情節的結論,卻被法官以「與王文孝、被告三人供述砍殺被害人之說法相左,不宜貿然採信」(第29,30頁)。科學鑑定與證據竟然被捏造出來的錯誤自白輕易推翻,讓一生只看證據說話的李昌鈺博士對此判決感到沈重、失望,他說:「假如三個人沒有殺人只是被刑訊招供,那良心跟公理在哪裡?」
我們不能接受這樣不負責任的司法,讓蘇建和等三人十六年來在生死之間徘徊,受盡折磨,也讓台灣人民對於司法失去信任。因此,蘇案平反行動大隊將持續爭取蘇案的平反,終結司法的不公,防止法官專斷。
我們在此提出下列四項訴求,請求社會各界連署支持,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平反蘇建和等三人的冤屈,還給他們清白與屬於他們的人生:
一、死刑案件應採最嚴謹的刑事訴訟程序,最高法院針對本案應舉行言詞辯論庭、公開審理。
二、法官應嚴守無罪推定原則與證據法則,不得依高等法院違法認定的錯誤事實判決蘇建和等三人有罪。
三、為終結以刑求手段不當取供,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警訊時應強制律師在場。
四、為終結法官專斷,應儘速通過《法官法》,以建立法官評鑑與淘汰制度,確保司法公正性。
蘇案平反行動大隊 2007/7/4
2007年7月30日 星期一
海森堡變奏曲1

海森堡變奏曲_隱形熊
變奏一 海德堡
一九四五年五月四日,亥新恩(Hechingen)。海森堡正在拜訪母親。納粹部隊早在四月退出這個區域,但是還是有一些游擊部隊零散的開槍,海森堡夫人其實怕的是碰到納粹游擊隊,因為他們會亂開槍殺平民。加上兒子沃夫剛(Wolfgang)剛患盲腸炎,好在不用開刀。這時聽到門口一陣響,門口來了幾個士兵。
『當我看到這些重武裝的士兵,真是嚇死了,因為有些納粹士兵還在附近徘徊。』海森堡夫人依莉沙白。海森堡說道。『但當我知道,來的是美國軍隊時,就放心多了。我過去開門,帕許上校(PASH)馬上進來並問我丈夫在哪,我說他在他母親那。他問道,你可以打電話給他嗎?我說可以。他命令我打電話叫他回家,但不能說發生什麼事。我丈夫馬上知道發生什麼事也趕了回來。』
海森堡搬到亥新恩是有他的任務的,在納粹政府的指派之下,一九四二年底,海森堡和一群年輕天分極高的物理學家,從柏林搬到亥新恩,準備在附近位於海格洛赫(HAIGERLOCH)的城堡地下建造核反應爐。在一九四五年二月,早就定好的鈾和重水從柏林到達,所有的物理學家聚集在地下實驗室,要見證這個核分裂的關鍵實驗。但他們不知道的是,早在兩年前,義大利物理學家費米已經在美芝加哥完成這個實驗。當他們聚精會神的看著反應爐裡中子數從十增加到六十七,但數量還是不夠,這個實驗失敗了。
對物理學家海森堡而言,這實驗不算是失敗,因為至少驗證他的理論是正確的,而且他早就預測,如果要造一個反應爐,所費不貲,何況是一棵原子彈,他說,『我們應該要在增大反應爐,最後一個實驗,只有少數的核分裂發生,並不到臨界值,所以並不能造成適當的核燃燒。』
可以慶幸的是,此時戰爭已經快結束,納粹可以利用原子彈炸掉倫敦的機會已經沒有了。
在伊莉沙白的電話下,海森堡回到亥新恩,帕許上校馬上跟他談,說他們必須帶海森堡到一個安全的地方居留。第二天,海森堡被帶到海德堡。
海德堡,這個以哲學家和科學家著名的大學城,海森堡卻沒有在此工作過,可是,命運之神一直將他和這個城市有者極深的聯繫。海森堡在這裡待了一個星期,後來被帶到法國凡爾賽,最後被送到英國農莊居留。但海德堡的一星期,標示了兩個德國,也標示了兩個不同的海森堡,一個是戰前被人認為幫助納粹研發核子技術的海森堡,一個是堅決反戰的德意志邦聯人道主義科學家。
這個故事要說的清楚,我們必須回到一九三五年的海德堡。
海德堡,一九三五年十二月十三,十四。
德國科學家們聚集在海德堡的物理和放射線研究所,會議的召集人是納粹科學家,同時也是諾貝爾獎的物理學家史大克(STARK)和雷那得(LENARD)。這次的目標很明顯,就是當時才三十四歲的年輕物理學家海森堡。海森堡在兩年前剛因為測不准原理的發現得到諾貝爾物理學獎,加上剛宣布退休的德國物理巨幟松美非爾得(SOMMERFELD)宣布退休,並指定海森堡為他的繼任,引起這些納粹科學家的不滿,決定展開攻擊。
史大克一開時就直言,『愛因斯坦已經從德國消失,但還是有他的朋友,繼續在發揚他的精神。比如說他最主要的支持者普朗課(PLANCK)(量子物理的開創者,一九一八諾貝爾物理獎得主),還繼續執掌威廉大帝研究所(KAISER-Wilhelm Gesellschaft),比如說他的朋友逢勞厄(MAX VON LAUE,一九一四年諾貝爾獎得主),在柏林物理學會佔有一席之地,再加上愛因斯坦靈魂中的靈魂海森堡現在既然要成為松美非爾得的繼承人。』
在希特勒一九三三年執掌政權之後,就馬上開除了七十個猶太裔的科學家,一九三五年有一千一百四十五位被開除。猶太這名詞在當時是罪大惡極,就算是很偉大的科學家像愛因斯坦,也必須離開德國。和海森堡一起在量子物理有極大發展的科學家,絕大部分是猶太裔,比如說帶海森堡寫生等教授論文的波恩(BORN,一九五四年諾貝爾獎得主),還有法朗課(FRANCK,一九二五年諾貝爾獎得主),都選擇離開家鄉,不願在希特勒的領導下做研究,這時,海森堡也面臨選擇。基本上他是站在他的猶太研究者和朋友的立場,也曾經考慮過要離開德國,可是這樣的選擇對他來說太困難。一方面他覺得離開德國,沒辦法找到一群談音樂,演奏音樂的朋友,這種至樂,只有在德國才可能。另一方面對德國的物理研究有責任,他沒辦法放任德國的物理發展成為一片沙漠,原因就在於史大克和雷那得正在風馳雷殛的宣揚所謂『德國物理』和『猶太物理』
他們都是老一輩的德國物理學家,對於現今年輕物理學家,尤其是二十世紀的物理發現相對論和量子物理,有著絕大的不滿,最大的不滿是,這些年輕的物理學家,絕大部分是猶太人,把他們應該獲得的眼光奪走。於是,借著這個機會,他們大力宣揚所謂猶太物理,但到底什麼是猶太物理呢?最明顯的定義,就是指要是看不懂的物理,像相對論和量子力學,就是猶太物理,而那些從十九世紀的古典物理,才是純正的德國物理。
一九三六年,史大克的文章出現於一月二十九號德國的大報標題『德國物理和猶太物理』。海森堡無法再沈默不語,聯合其他七十四名有名的物理學家,聯合上書給納粹政府,『德國的物理現在在一個艱難的時期,我們及缺乏後進,而且也缺乏可以教授物理的講師,甚至現在也很難招到物理系的學生,最可怕的是那些對現代物理的攻擊,他們正恐嚇想學物理的學生,不敢學習現代物理,這些攻擊,最後會損及我們在專業期刊上的發表,尤其是和國外比較起來的話。』
這樣的聯合聲名,並沒有得到納粹當局的首肯,他們並不發表言論。一九三六年,在海森堡結婚後的第二年,這樣的攻擊又更加的劇烈,海森堡被納粹黨羽攻擊為『白猶太』,這個稱呼所謂非種族猶太,但具有猶太思維的人。如此的攻擊越來越加深,連他在一九三二年得諾貝爾獎的榮譽,都因為當時和一九三三年猶太諾貝爾獎得主薛丁格(SCHROEDINGER)和迪拉克(DIRAC)共列,而加深人們對他『猶太思想和精神』的攻擊。再加上批評納粹的記者歐西斯基OSSIETZKY在一九三五年得到諾貝爾和平獎,因此諾貝爾獎也變成擁護猶太的髒名詞。海森堡也因此被稱為『物理界的歐西斯基』。『海森堡只是一個例子,還有很多人默默的在德國精神裡實行猶太思想,這些人就該和猶太人一樣在德國社會消失。』一個報紙這樣寫著。
海森堡無法再不有動作,他其實最擔心的是他的學生,因為這些學生還是要學習現代物理,不能因為這些政治攻擊而放棄現代物理,他必須保護他們。因此在他母親和一個高層官員HIMMLER的媽媽得到聯繫後,他自己也寫了一封信給納粹的頭目,『我必須得到一個決定,如果你們覺得史大克講的有理的話,我必須要請求辭職,但如果不是這樣的話,帝國教育部應該給我陳諾,保護我和我的學生不再受到這樣的媒體攻擊。
但這樣的嚴肅陳情也沒有受到重視。他們指示安撫了一下海森堡,但還是言詞嚴厲的要他注意『作物裡』和『和猶太人交往』的界線所在。
一九三八年,德國物理學家漢恩(OTTO HAHN,一九四四年諾貝爾化學家得主),發現一個改變全世界的現象,核分裂反應。這個發現,也改變海森堡的命運。
一九三九年,德國入侵波蘭。當年九月,納粹當局要求物理學家對於核反應提出報告,並且評估它做為武器的可能。皆下來的一年當中,海森堡被這個的物理課題迷住了。身為一個物理學家,可不可能建造一個核反應盧,在當時是一個絕大的討戰,尤其是技術上。在一連串的研究之後,他們發現,要從自然鈾裡提煉出鈾二三五是一件技術很高的挑戰,因為只有百分之零點七在裡面。但是,如果用釙(PU),那情況就很不同了。『在德國,我們如果說用鈾二三五,不會讓我們緊張,因為這需要很高的技術很很貴的投資,這對德國來說根本不可能,但我們如果提到釙,那可就危險了。』海森堡在戰後的訪談這樣說。
一九四一年,他們更加深了疑慮,『原子反應爐是一定可以做到的,我們只是不確定如何辦到。這個想法讓我和衛斯賽課(WEIZSAECKER)特別感到不安。我們談到,如果原子反應爐在我們這可以成功的話,美國人也一定可以辦到,如果反應爐可行,那原子彈也一定可造。在一九四一年的九月,我們看到一條達到原子彈的途徑。』
海森堡對這樣的想法非常不安,尤其是希特勒如果得到原子彈這個想法讓他無法成眠。這時他需要對話,一個諮商對象。『我們幾位發展原子核能技術的物理學家(我,衛斯賽課,言森(JENSEN)),對於位於丹麥哥本哈根的波爾(BOHR)有著非常深的信任。言森是波爾的好朋友,他認為我應該去和波爾談這件事。我們到底應該從這個計畫中全身而退,還是應該繼續做研究,但把這個技術保留在我們手上,然後看到底應該進行下一步。』
於是海森堡就前往當時已被德國佔領的哥本哈根,向波恩做道德上的詢問。這樣的詢問,卻因為當時政治複雜的情勢,而變成一場羅生門。
參考資料:
HEISENBERG Armin Hermann RORORO
http://werner-heisenberg.unh.edu/ WHO WAS WERNER HEISENBERG.
2007年7月3日 星期二
緊急 消磁的正義
公共電視「獨立特派員」第一集
揭露蘇案一審檢察官崔紀鎮偵訊錄音帶內容
電視播出時段
7月1日週日晚間八點半 (CH13)
7月2日週一上午十一點
纏訟十六年的蘇建和案昨天再度乾坤翻轉,作出令人權團體大感意外的死罪判決。法官說,找不到不判他們死刑的理由。就目前看到的資訊顯示,他們根據的,最主要仍然是全案共同被告的自白。
其他的物證,指紋、菜刀上的毛髮,都只能和王文孝扯上關係;即使姑且相信被李昌鈺博士視為不科學的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也只能說本案有兩種以上凶器、兇手可能不止一人,並不能證明與蘇建和等三人有任何關聯。但這都被法庭認為是自白之外的證據。
過去的草菅人命、沾滿血腥的證據女王惡靈又回來了嗎?司法界在過去許多刑案的偵辦審理當中,都用過這樣的手法。光是以同案諸被告自白「稍有出入卻大致相同」來認定自白可信這一部分,就草率、愚昧得令人匪夷所思!
先前蘇建和等人的無罪判決遭到最高法院撤銷,法官說幾位被告的自白「大同小異」,因而具有可信度。發回更審的法官果然又採信了這些「大同小異」的自白。我們不禁懷疑:法官們是真的活在象牙塔內,以致不知道警察刑求、檢方誘供的劣風陋習?還是過去也默許或執行過這樣的手法,以至於麻木不仁,甚至認同自白的任意性一點也不重要?
獨立特派員將公佈當初檢方偵訊錄音帶的內容,以及法官審訊筆錄,揭發司法草菅人命的真相!在7月1日節目播出同時,我們也將把影片內容上傳到PeoPo以及YouTube網站上,大家打關鍵字「蘇建和」或者「蘇案」,應該就可以找到。
請大家將這個檔案散佈出去,讓更多人看透這齣司法草菅人命的鬧劇!
請點入內文看影片
http://www.peopo.org/innews
http://www.peopo.org/innews/post/3317
http://www.peopo.org/innews/post/3318
我部落格的連結語法怪怪的,連結不上,請大家用複製貼上,謝謝
2007年7月1日 星期日
等待著一份完全屬於我的生活 _ 莊林勳(蘇建和案被告)

莊林勳,因為蘇案在欲中罹患精神疾病。
那些法官,你們為了面子,而毀了他們一輩子,你們拿什麼去還?
莊林勳
打從我出獄以來,我一直在渴望一種生活:有一份自己的工作,每天,陪家人看看電視,聊聊天,即使話不多也沒關係;然後,養一條狗,夏天帶它去海邊游泳…
這樣的生活,或許對一般人來說很垂手可得,但對我並不是。出獄四年,我仍然不斷在為我的案子跑法庭,等待每次的審判,為每次的結果心神不寧,無法為生活做長期而穩定的規劃。過去,司法的誤判讓我的世界有了十二年的空白,還患上了精神疾病,剛回到家時,連弟弟都有些難以接受這突然回來的哥哥,我不怪他,我明白,人總是比較喜歡看到美好的事物。
過去的朋友全都斷了聯絡,也難以再重新建立;曾經,在一場喜宴上,有個人說他是我小學同學,問我記不記得,我卻怎麼都想不起來,讓人尷尬不已;還有一次,有個當警察的國中同學要跟我聯絡,我也不敢輕易打電話給他,怕我的身份會影響到他的生活或工作…
偶而,我會想,為什麼我該承受不該屬於我的痛苦?每當我痛苦,我第一個想起的人一定是我的辯護律師蘇友辰。十六年前,他義無反顧地接下我的案子,義務為我奔命,我尊敬他,在他面前我總不多言,而他卻總記得我每次都會幫他倒的那杯水,他說:「我執業這麼久,從沒有一個被告幫我倒過水。」在我化約為一組刑犯號碼的日子裡,他,給了我一份存在的重量,也讓我不至於心裡充滿怨恨,我痛苦時,我只會想:「他都在受了,我為什麼不能?」
現在,我的精神狀況漸佳。我慢慢丟掉一些會讓我脫離現實的藥丸,用自己的方式控制病情。因為,活著,我渴望觸碰真實,走進這個世界,我受了很久的苦,但也遇上了很好的人,夠了。我不會放棄,我仍在默默等待著一份完全屬於我的生活,而那要等官司完全結束後才能擁有,到時我會有自己的工作,陪家人看看電視,夏天養一條狗,帶它去海邊游泳…
再見 包青天! 劉秉郎(蘇建和案被告)

我已經按耐不住,這次蘇案二審被判死刑,讓人痛心,眼淚已經不知流到乾。
這是劉秉郎的口述搞,我就貼在這,讓大家去感受他的心吧。
劉秉郎(蘇建和案被告)
出獄後的某天,我一個人過馬路。我記得,明明看到車子還在很遠的地方,但當我走出去,車子卻已經在我面前,我嚇得趕快退回來。心想:怎麼會這樣?不信,再試一次,還是一樣。被關了太久,我對空間及事物的時間差都算不準了。
而當我逐漸能自己行走,熟悉速度時間後,我請我哥哥帶我去他做生意的菜市場。我就坐在那兒,其餘什麼也不做。我知道我對人群有著莫明的恐懼,不為什麼,看到就是怕,但我不要自己這樣下去,所以,我想去那裡習慣人潮。一個月、兩個月,我每天就這樣坐著、看著人們走來走去…
後來,我開始準備考大學。考大學一直是父親的遺志,我一直以為,我沒有機會為他完成,在我十九歲那年,我一心只想考上法律系,而家裡沒錢供我念私立大學,所以,我考了三次,結果,第三次還沒考,就莫明奇妙被警察抓走,一去十二年,而我以為的包青天從不存在。
偶而想想,一個嚮往法律的少年卻為司法所害,真是諷刺。但,這十幾年,你說我有沒有白活呢?在獄中,我曾經非常害怕死亡,我一下子被判死刑,一下子死刑又被駁回,我的生命像一條橡皮筋似地被無限拉大又彈回原點…後來,這案子愈來愈多人知道後,我的得失心卻能漸漸放下,我發現,我在意的是社會大眾能否清楚這個案子,如果大家都理解我的清白,我還得失去了生命,那就失去了罷!我開始想看書,不斷地,我要求外界寄給我孔子孟子、道家法家…各方知識我都想了解,即使是在兩坪大的牢房裡,我的身體被禁錮著,我的精神卻可以無限自由…我開始有不同的眼光看待我自己,我想,也許我的生命就是要用來打這場官司,讓更多人從中理解司法的問題,也開始覺得,十幾年,並沒有白活。
現在,再過一年,我就要大學畢業了。我沒有念法律系,只想選擇一個能讓我自己也讓人開心的職業,過去三年裡,沒有人知道我的背景,我過得很自在,我希望,領到畢業證書時,我會有一個新的身份,新的認同,不再只是「被告劉秉郎」,雖然,案子仍在走,新的生活隨時可能被切斷,但,我對未來美好的嚮往仍在,不再有包青天了,留下來的,是我自己擁有的一份清澈。
2007年6月24日 星期日
再見蘇案,蘇案再見

~6/27~28,走向黎明,祈福靜走;6/29陪蘇建和三人法庭聆聽宣判
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以及所有關心蘇案的夥伴們,邀請您再次看見蘇案;也希望這次6月29日高院的宣判,能夠真正的向蘇案說再見,讓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做了十六年的惡夢,能夠就此終結。
2007年6月27日(三)
地點: 濟南長老教會(台北市中山南路3號)
10:00~11:00【再見蘇案,蘇案再見】記者會
~蘇建和三人、律師團、救援團體及過往曾聲援蘇案的朋友都會出席。現場並有巴西藉藝術家Marcos Zacarides 展示裝置藝術聲援。
17:00~18:30 為蘇案的所有被害人,祈福靜走
~被害的吳銘漢夫婦及其家屬是被害人;無故被牽連誣陷入罪的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還有他們的家屬更是被害人,讓我們靜默、靜走,為所有被害人祈福。
18:30~20:00【看見蘇案】影像大集合
~十六年來,關於蘇案的紀錄片、報導、攝影、藝術創作,一次看個夠!
2007年6月28日(四)
地點: 濟南長老教會(台北市中山南路3號)
17:30~18:30 為蘇案的所有被害人,祈福靜走
19:00~21:00【祈願音樂會】
~ 邀請曾聲援過或者挺蘇案的音樂人,包括林生祥、朱約信…, 陪蘇建和三人度過宣判前一夜。(確定名單將陸續公佈)
2007年6月29日(五)
陪蘇建和三人上法庭聆聽宣判
時間:08:30~09:00 ,集合地點: 濟南長老教會(台北市中山南路3號)
~早上八點半集合,換上救援背心;九點準時出發陪蘇建和三人走到高等法院刑事庭大樓。
蘇案再審宣判
時間:10:00~,地點: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門口(台北市博愛路127號)
~讓我們坐滿整個法庭聆聽宣判;不能進入法庭的人,在法院外等候,有專人以最快速度向大家報告。
宣判後記者會
時間:10:00~,地點: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門口
~針對判決結果,立即舉辦記者會回應。
2007年7月8日(日)
蘇案宣判結果座談會
時間:14:00~17:00 ,地點: 誠品敦南店B2視聽室(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245號)
主辦單位:輔大和平研究中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主持人:吳志光教授,與談人: 邀請中…
。。。請。參。與。我。們。。。
再。見。蘇。案
很多人聽過蘇案,也或許參與過蘇案的救援,或者是質疑過蘇案 但,十六年畢竟是太長的一段日子,讓我們一起回憶,一同看見…
1991年3月發生汐止吳銘漢夫婦命案。同年8月13日王文孝於軍中被捕,並承認一人犯案;但兩天後他自白供出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三人隨即被捕。1992年1月王文孝軍法審判定讞執行槍決。在執行前,蘇建和三人完全沒有機會和他當面對質。1995年2月由最高法院三審定讞,三人各被判處兩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但全案自始至終並無任何證據可以證明三人涉案, 他們三個人一再強調被刑求,但對三人有利的不在場證明或人證法院都不採信,法官僅憑王文孝的自白便將三人定罪。
1995年3月國際特赦組織(AI)開始關切這個案子,他們將本案歸類為「非文明國家的判決」,發動全球會員聲援,使它成為國際觀察台灣人權的指標,一直到現在AI每年度報告中,還是會出現對於蘇案的追蹤報導。同年6月監察委員張德銘提出調查報告認定司法體系的多項疏失,包括違法羈押、刑求、證據取捨有違證據法則等等;8月,最高法院第三度駁回檢察總長陳涵所提的第三次非常上訴,46位個大專院校法學教授連署並召開記者會聲援三人。
1996年3月最高法院40多位法官史無前例的召開記者會,寫出四萬多字的說明書為有罪判決辯白,說明他們的判決「鐵證如山」,記者會中最經典的幾句話包括:「我考試第一名的人,絕對不會判錯…」;「證據?兩具屍體總共被砍七十九刀為不爭之事實,即為重要證據!」同年5月,當時的法務部長馬英九表示,「只要仍有疑慮,就不會簽署三人的死刑執行令。」6月份,民間「死囚平反大隊」成立,並舉辦「讓無罪的孩子早日回家」大遊行。1999年4月平路、朱天心、愛亞、張娟芬等作家進行「作家探監」活動。
民間的聲援行動並不因為時間的流逝而靜止下來,反而有更多人支持。2000年4月起,由人本、台權會、民間司改會舉辦「走向黎明」活動,持續於濟南長老教會靜走繞行214天, 一直走到10月27日最高法院駁回檢察署抗告,確定蘇案再審。兩天後蘇建和的父親病逝於台大醫院。
2000年11月16日高等法院開始再審。歷經兩年多在法庭上檢辯雙方互相攻防、交互詰問,終於在2003年1月13日早上11點, 在高等法院第十七法庭,當法官口中念出「原判決撤銷,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均無罪。」法庭響起了歡呼聲。蘇建和三人一次解下腳鐐,走出法院大門。這次蘇案再審,訴訟程序之嚴謹、判決書論述之周延,均受到法界人士高度肯定。不過,可惜的是,高檢署檢察官還是於3月6日提起上訴。
2003年8月8日,最高法院撤銷蘇建和三人無罪判決,發回更審。同年11月27日,海軍移送不明菜刀一把至高等法院,說這是蘇案當時現場扣留的兇器。2004年5月11日,台科大鑑定此把菜刀確定為案發現場扣留之菜刀。作為證據扣留的菜刀從來不曾在法庭上呈現,竟也能夠判人死刑。過往的死刑判決此時更顯荒謬。
2004年6月8日,高等法院囑託警察大學審查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經過兩年之後,警察大學鑑定報告於2006年7月7日終於出爐,高等法院再次開庭。不過,等待兩年,警察大學「嘔心瀝血」之作的報告竟然只有薄薄兩頁。
2007年5月4日,高等法院傳喚李昌鈺博士回台為蘇案作證,而李博士提出十八項新事證,並得出結論︰本案不排除一人犯案。從現場的跡證來重建犯罪現場,可以符合王文孝案發初供「一人行兇」犯案的情節。
2007年5月18日,蘇案再審辯論終結。2007年6月29日早上10:00,蘇案將於高等法院宣判。
宣判的結果將會是什麼?讓我們一起見證 …
請轉寄!
2007年6月20日 星期三
讀書筆記﹍﹍容格小辭典:潛意識的女人形象

閱讀容格是非常愉快的事,但他的德文的確非常難以閱讀,再加上很多的拉丁文在裡面,造成我很多困擾。但如果耐心讀幾遍,會有很多的收穫。
重點是他對宗教的詮釋,非常有意思,容格常把『人』的經驗當成『靈魂』最重要的學習,在他的回憶錄裡,他提到,當他媽媽要過事時,他夢到他當時和母親不合的父親,親自到他夢裡,和他請益婚姻心裡學。他當時的反應是,當父親知道他母親要回到靈界時,會擔心以後相處也不好,所以特別和當心理學家的兒子請教心裡學。所以他下了個結論,人間的學習和靈魂在靈界的學習不同,而許多靈魂也沒辦法學習,所以作為人非常重要,所以要珍惜『人』這個價值。
在這本心裡學與煉金術中,有非常的的象徵和潛意識的關係。我覺得是很有趣而且很偉大的,可惜的是二十世紀是屬於佛落伊得的世界,容格的確被忽視,最重要的原因是大家看不太懂,只在他一些很皮毛的比如說內向外向的理論打轉,卻忽視向這本煉金術這樣重要的著作。最難能可貴的是容格其實非常的科學,如果有看過他的回憶錄的人應該都知道他的一生是非常靈異的,他的女兒也可以看到鬼魂,在一次世界大戰前他出現很多幻象,血流成河,再加上他有次生重病,差點回到靈界,結果被人間請回來的經驗,讓他對靈界深信不疑。但他從不把這樣主觀的經驗帶到書中,一個個心裡分析都很有科學根據,看了讓人拍案。
在這本書第四個夢: 他被一群無法確定的女人包圍,有個聲音說:你必須離開你的父親。
父親的形象,是意識,是理性思考,宗教,俗世的經驗。有個聲音說你必須離開你的父親,相當程度的是代表一種離開意識理性分析或是宗教生活,去瞭解,進入你的潛意識。這裡有很大程度意識和潛意識的衝突。女人是潛意識的代表,是仙女,是觀音,是瑪莉亞。
在某種程度而言,人類的發展過程,基本上都是潛意識蓋過意識,依照容格的說法,意識剛開始是不存在的,意識其實發源與潛意識,而意識會讓人忽略潛意識,是理性掩蓋調非理性的歷史因素,其實在他看來,理性會蓋過非理性,讓人不瞭解潛意識,其實也是一種更廣泛程度的非理性,真正的理性是瞭解潛意識,不是忽略。
要講到這個女人的潛意識原形,必須談到塔羅牌第二章,女祭司。女祭司後面有兩根柱子,一根白一根黑,分別代表陰陽,上面寫者B和J,代表BOAS和JACHIN,是耶路沙冷主廟的神柱。後面廉幕,就是潛意識的象徵,女祭司手上拿者一本書TORA,猶太教的法律書由此命名。前面有個月亮,代表情緒,也是潛意識的部分。因此,潛意識的象徵是女祭司。
女祭司又有人稱為處女,在中東炸彈客自殺的一個原因,是在伊斯蘭教中,當你聖戰而死,上天有四十九個處女等著。在此我們先不談這個聖戰的意義,但處女的意義很明顯,是指人回歸潛意識的狀態,因此,我們可以很清楚看到,當人把象徵當成事實而去相信時,會造成多大的誤解。宗教的語言是象徵這件事,意義很大。
可恥的媒體人
可恥的媒體人
前言:一群來台求學的僑生,觀察了台灣的媒體做成了一支影帶,本台將其轉貼語法轉貼於此,也好讓網友們看看台灣媒體人的可恥與弱智!
這是一部有關台灣電視新聞的紀錄片,內容是我們設計了一些假新聞事件然後誘發電視新聞媒體採訪,成果方面讓我們非常震撼,因為總共有4家電視台分別採訪了我們的假事件,而且在製作過程我們也發現了很多電視台的弊端,希望各位能做最有力的見證者!
轉貼漁夫玉山電視台
http://yushantv.blogspot.com/
2007年6月16日 星期六
人本體罰問卷

台灣立法通過體罰為違法,人本在六月初公布一項體罰問卷,先在這節錄一些,讓大家參考。
(一) 整體體罰率
2007年的體罰率是52.8%,比起2005年的64%,很明顯是下降了。以全國國中小275萬學生來說,也就是在全國,有145萬學生在校被體罰。假使這些學生手牽手,已經可以繞台灣兩圈了。
假使我們將罰站不計入體罰,包括十分鐘以內與十分鐘以上的皆不計入,那麼2007年的體罰率將驟降為39.7%,比起2005年的62.8%大幅下降了23.1%。
這數字隱含了重要意義。立法的通過,促使我們的校園,正在轉型。在這個過渡期裡,被打的學生減少了,被罰站的學生增加了,這不正就表示我們的教師在尋找一個『比較不那麼違法』的方式,也表示他/她們有能力放棄『打學生』的。
(二) 學生遭受哪些體罰
1.23.4%的學生被教師用手或棍子打。比起以往數據(47.7%)降低了,但仍是有64萬學生被用手或棍子打。另外有8.2%的學生被掐、被捏、被擰。
2.2.7%的學生被教師要求打自己或是打同學。而有1.2%的學生被打耳光,也就是三萬學生曾在本學期被打耳光。
3.前四項,都是很直接的『打』身體,很直接的侵犯,更是公然違法。整個來講,有27.3%的學生,遭受這一類的體罰。比起前年的51.0%,確實下降了,實在是一種鼓舞,但卻無法令人欣喜寬心。因為還有75萬中小學生被打。在任何地方,公司、機關、社團,假使其中有人以這種侵犯別人身體的方式,遂其規範、管教、管理,恐怕早就被提告、反擊、公諸於世眾人唾之。但這75萬學生,卻在校園裡,承受這些無理違法的對待。各界實應關注此事,加速將『打』驅離校園。
4.35%的學生在本學期被罰站(以罰超過十分鐘者計)。也就是有96萬的學生被罰站,這樣的人口,可以組成兩個盧森堡大公國。2007年的比率比起2005年的9.7%,明顯上升許多。
雖然打下降了,但罰站增加很多。
5.11.8%的學生被罰交互蹲跳、青蛙跳。這是極具危險性的體罰,前年便有三例因為學生被罰交互蹲跳,導致肌肉溶血症,而向國家申請國家賠償。(附件)其中還有學生被罰交互蹲跳後,被送到加護病房,十天後才脫離險境。即使有例在前,足以為鑑,仍有32萬學生,被罰交互蹲跳與青蛙跳。
6.15%的學生被剝奪生理需求,包括禁止吃飯、喝水、下課、上廁所、休假等等。這些都不需教師直接動手,但卻都會造成學生身心受到傷害。而被罰跪、罰半蹲等持續某種姿勢或動作的學生,計有8.9%
(三)學生遭受哪些惡性處罰
除了體罰之外,校園裡還存在一些惡性處罰。
7.6%的學生被言語羞辱;4.8%的學生被孤立;5.1%的學生被迫當眾出醜。這些項目,並不列入體罰,但其傷害,絕對不會比體罰低,甚至惡性更大。在表皮上不會看到,不代表沒有成傷,這是一種烙在心上的傷痕。比率較2005年降低一點,但也代表有20萬學生在學校被老師羞辱;13萬學生在學校被老師孤立;14萬學生被迫當眾出醜。
(四)學生被體罰的次數
被罰次數超過七次的有10.3%,約有28萬學生。重複地罰同一個學生,這樣罰的作用究竟會是什麼?如果老師能夠在思惟上可以多用『他怎麼了?』取代『他不可以這樣』,體罰率不但可以降低,管教也將更有功效。
(五)學生周圍有多少人會體罰
63.5%的學生看過不到一半的老師會體罰, 13.4%的學生,看過一半的老師會體罰,再加上都沒見過老師體罰的學生有14.8%,我們可以說在校園有一大部分的的老師,並不會體罰。如此說來,校園當中可以發揮的正面力量應該不在少數,只在於作為了。
(六)被體罰的原因
被體罰的原因,仍是以遲到、吵鬧、上課說話、儀容不整、忘記帶東西..以及考試成績不好、上課不專心、未交功課等等這些要求為主。事實上學校教育的存在本來就是為了協助未成年者在行為上能邁向成熟,在智識上能有所增長。教師的專業自主與管教權,也是因此而生。處理此類問題,應該是教師提升專業,並有提供教育的能力,而非要學生自己學好。如果教師更懂得如何正向處理學生行為,以及提升教學,或可避免採取體罰。
另外一個值得注意的狀況是高達23.4%的孩子因為連坐法被罰。這讓學生感到最冤枉的了。為什麼必須因為他人犯錯,連帶受罰呢?別人犯錯,又關他什麼事呢?他又不是老師。這種連坐法的文化,極不可取。
(七)學生在校園裡看到過的體罰
有79.5%的學生在校園裡看到同學被體罰。有49.4%的學生在學校看到同學被教師直接打身體。
有學生在校受到體罰,就會有其他同學目睹。只要校園裡有體罰存在,看過體罰的學生,一定遠超過受到體罰的學生。然而,只是看到,就可以從體罰的影響裡全身而退嗎?在兒童虐待的工作裡,『目睹兒』(雖未被直接施暴,但看到暴力加諸在他人身上)是現在極重要的工作面向,人們也認識到目睹暴力形同暴力的受害者。教育部與教育局應投入資源,務使校園成為正向的校園。
(八)校長會體罰嗎?
根據此次問卷調查,有2.8%的學生回答校長會體罰。校長如果帶頭違法,對校風之影響當然十分巨大。因之比例雖然低,但是很値得深入追究,具體查察。我們檢視原始問卷,看到有22個學校的校長會體罰學生,而且學生具體說明了體罰的方式。本會正審慎查證中,若查證屬實,將請教育主管機關追究相關責任。
二、各縣市的學生受體罰情形
(一)依體罰率來看縣市狀況
2007年體罰率最低的縣市,是台北市。在上一次的調查中,台北市也是體罰率較低的縣市。台北市一直很明確地表達零體罰的立場,常常有宣示,相關動作也都不斷,再加上家長意識高,監督較深入。體罰率降低。日前傳出台北市打算自擬管教學生規則,事實上,與其自擬規則,不如自辦正面管教之研習,讓台北市的教育不只無惡,而能為善。
有三個縣市的體罰率上升了,分別是雲林縣、宜蘭縣、以及台南縣。在普遍下降趨勢裡,她們的上升顯得更突出。
另外有大幅進步,也就是體罰率下降的縣市,包括2005年體罰率最高的台東縣,今年降幅為36.8%;而桃園縣、南投縣、彰化縣的降幅也超過20%。
* 表示排名有進步
打的比率最高的是屏東縣。兩次調查,屏東縣的體罰率都是屬於比較高的。
打的比率第二高的是台中縣,台中縣的體罰率也是今年最高的,在上一次的調查台中縣的體罰率是第三高的。一直處於體罰率高的狀況,不知道台中縣政府是否有感知?但台中縣的學生們可都承受到了。
在這一次的調查中,有59%的國中生受過體罰,有49.6%的國小生受過體罰。國中生受體罰的比率一向比國小生高。課業壓力、對青少年的疑慮、都是可能原因。只是,如果體罰的方式有效,為什麼國中體罰率還要比國小高呢?不是應該在小學就已經學乖了嗎?還是體罰只是一種教師的習慣,跟小孩本身的變化與特質並無關連?
假使環境與教師的能力沒有改變,每年的國中新生裡,就要再增加三萬人被體罰。
(二) 國中生與國小生所遭受的惡性處罰
方式 人次 百分比
惡性處罰
孤立學生 85 4.7%
令學生當眾出醜 84 4.6%
言語羞辱 102 5.6%
方式 人次 百分比
惡性處罰
孤立學生 49 5.1%
令學生當眾出醜 59 6.1%
言語羞辱 108 11.2%
從表看來,國中生遭受言語羞辱的比例11.2%明顯高於國小生5.6%。
(三) 國中生與國小生被體罰的原因
無論國中或是國小,被體罰的主要原因還是考試成績不好、上課不專心等學業上不符要求,或是遲到、吵鬧、儀容不整等規定問題。國中的比率看起來比較高,應該是跟國中體罰率比國小體罰率高有關。這樣看來,國中部分,因為『與同學吵架跟打架』而被體罰的比率便顯得低了。
但國中生被體罰的原因中,有一個明顯高於國小生,就是不服勸導、頂撞師長、對老師態度不佳等。國中生的比率幾乎是國小生的兩倍。難道是被羞辱的多,所以也就不服管教、頂撞師長的多嗎?
四、學生看待體罰
(一)有多少學生知道立法禁止體罰
有71.7%的學生表示她/他們知道已經通過立法。比起前幾年的比率,大幅增長。媒體應是扮演重要腳色。
(二)體罰既已違法,如果面對體罰,學生怎麼想
整體而言,有73.4%的學生選擇接受體罰,僅有10.5.%的學生拒絕體罰。
有44.7%的學生願意接受體罰的原因是因為他認為老師體罰是為他好。這其實是很熟悉的一句話『我打你是為你好(不然我也很麻煩啊)』。這種話的宣傳效果還蠻好的,足以掩蓋對於事情真相的了解。為學生好,也要用好的方式;不能用目的的正當性,掩蓋手段的傷害性。
另外有7.7%的學生是怕老師生氣,有7.5%的學生是不知從何拒絕,所以只好接受體罰。零體罰的難題,不應丟給學生承受。要如何辦到不體罰,是教師的責任,不是學生的負擔。
教育部與教育局仍應加強對學生的宣導,讓學生清楚體罰是違法的,並知道有什麼機制可以維護她/他們的權益。
(三)體罰有效嗎
當我們詢問到「那些『你認為該被打的同學』被打過後有沒有變好?」,44.3%的受訪學生明確表示『沒有』,20.2%的學生不能確定有無變好,而有28.6%的受訪學生認為變好了。
而這一題回答『沒有應該被打的同學』的比例極低。只有3.8%
九成以上的學生在心目中還是有“該打”的同學,然而她/他們當中有四成以上並不認為體罰有效。
(四)面對被冤枉的處罰
有24.3%的學生曾經被處罰,而覺得冤枉。當我們再詢問到『怎麼辦』時,大部分都是沒有回答。沒有怎麼辦,就是自己吞進去了。學生可以發展解決問題的能力,但校園要發展解決問題的機制。應該建立公開公正公信的申訴機制,提供學生正式申訴或是一吐冤屈。
參、我們的訴求:
一、 各縣市首長應將『協助教師發展正面管教能力』列為該縣市教育局長之
工作績效指標。
二、 教育部應將各縣市政府協助教師發展正面管教能力之工作列為地方教
育視導重點,並訂定鼓勵辦法。
三、 教育部與教育局應加強對學生及家長的宣導,宣導內容應包括:
體罰是違法的、學生可拒絕體罰、如遭受體罰可提出申訴,並應說明申訴機制。
四、各級政府應督導所屬學校儘速成立申訴評議委員會,提供學生有效公平之申訴管道。
五、教育部應檢視所有表彰教師之機制,並明令有體罰行為之教師不得角逐任何表彰優良教師之獎項。
六、教育部應該清楚宣示立場,所公佈之配套措施,不得為體罰留後路。
七、各縣市如訂定輔導與管教辦法之範本,亦不得為體罰開後門,以免該縣市教師有所誤會。
肆、我們的行動
即日起徵求“杜絕校園體罰督察員”,與本會共同督察各校落實零體罰
2007年6月10日 星期日
Are The Teletubbies Gay?

天線寶寶,這個小孩愛,大人怕的電視玩偶,是同性戀?
這個本來是網路上流傳的玩笑,卻成為波蘭這兩星期的話題,原因是擔任兒童事物調查小組的國會議員Ewa Sowinska,在一個雜誌Wprost的訪問下,提出要組成一個專家小組,討論天線寶寶是否有傳遞同性戀的意涵,並決定是否要禁止天線寶寶的播出。
闖禍的天線寶寶是丁丁(Tinky Winky),『我知道丁丁會帶一個紅色的手提袋,但我直到最近才知道,丁丁是個男天線寶寶。』身為波蘭家庭聯盟黨(LPR)的議員Sowinska,對雜誌如此說明。『後來有人告知我,說天線寶寶有偷渡同志意涵的嫌疑。』
Sowinska在今年稍早才提出一個立法,要禁止同志從事和青少年有關的職業,比如說學校老師。這次他針對的對像是天線寶寶,這一切聽起來很荒謬,很KUSO,但在波蘭卻不是什麼有趣的開始。波蘭家庭聯盟成立於兩千零一年,這個由Roman Giertych 和幾個天主教聯盟組成的超級極右黨,成立的宗旨是反對波蘭加入歐盟,在他們的集會中,常聽到『猶太人,德國人是敵人』,『要極力保護天主教,反對共濟會』,並『將同性戀送入毒氣室。』的這樣納粹言行。
Roman Giertych主張立法,只要在學校裡宣傳同志的言行,都是犯罪行為,並且將同志老師職員革職。在上次的選舉中,波蘭家庭聯盟主張將外國人趕出波蘭,並且禁止所有東方宗教,甚至空手道學校也不受歡迎。這樣的主張,卻獲得了百分之八的選民支持,並且進入右派執政團體。
經過一週的調查,Sowinska宣布,天線寶寶在專家的調查下,他們並不是同性戀。這次他的調查天線寶寶行為,在國際上得到很多的批評,重點是在已經是歐盟的波蘭,在性別議題上卻和歐盟越行越遠。在去年的華沙同志大遊行中,反對同性戀的人手持棍棒,暴力衝突遊行民眾,警察卻放縱暴力者行兇,這也顯示波蘭政府的心態,而這樣的事件層出不窮。
大家都在擔心,由於上次的選舉,LPR選的並不理想,他們會用更激進的言論來激化選民,換取選票。而這次的天線寶寶事件,只是一個大事件的小開端罷了。
天線寶寶
Discussion by American young turks
上面那段影片並不讓人舒服,並有很多HOMOPHOBIA的成分,但重點還是有說到就是。